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駕照到期領回申請注意事項



案件流程圖_step1宣達事項


申請注意事項

1. 限已至「 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」辦理駕照吊扣者。
2. 民眾駕照吊扣期間,如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遭吊銷或逕行註銷駕照處分者,屆時駕照將不予寄還,另若需續扣或移轉其他管轄所站,將發函通知民眾不予寄回。
3.請於駕照吊扣「期滿次日」方進行駕照領回事宜。

宣達事項

您知道交通違規會記點嗎?

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規定,駕駛人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12點者,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;2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2次,再經記違規點數者,吊銷其駕駛執照。

為提供市民便利查詢交通違規及記點等資訊,可多加使用監理服務網(https://www.mvdis.gov.tw/)及監理服務APP服務,手機下載「監理服務」APP並訂閱通知,即可接收推播記點訊息,另亦可至四大超商(統一、全家、OK、萊爾富)多媒體機即時查詢相關資訊,如需進一步了解交通違規罰鍰及吊照處分等資訊。
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關心您。
宣達滿意度調查
應到案處所
  已收到「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」寄發之歸責駕駛人通知書

  欲辦理歸責,應到案處所請選擇「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