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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當事人同意書
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當事人同意書
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(以下簡稱本處)為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及本處隱私權政策要求,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本處前,有義務告知下列事項,請您詳閱,謝謝!
1. 蒐集目的:參與本處各項線上申請/查詢等。
2. 個人資料類別:識別個人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地址及聯絡方式等。
3.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。
利用期間:本處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內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利用地區: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,本處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對象及方式:本處業務承辦人員於蒐集之目的範圍內,以合理方式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4. 當事人權利: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向本處行使查詢、閱覽、製給複製本、補充或更正、停止蒐集/處理/利用及刪除您的個人資料之權利。
5. 不提供正確個資之權益影響:若您不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予本處,本處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服務。
6. 本處因業務需要而委託外部機關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,本處將善盡監督之責。
7. 如果您不願收到本處寄送之訊息,您可以拒絕接受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服務。
1. 蒐集目的:參與本處各項線上申請/查詢等。
2. 個人資料類別:識別個人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地址及聯絡方式等。
3.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。
利用期間:本處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內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利用地區: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,本處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對象及方式:本處業務承辦人員於蒐集之目的範圍內,以合理方式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4. 當事人權利: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向本處行使查詢、閱覽、製給複製本、補充或更正、停止蒐集/處理/利用及刪除您的個人資料之權利。
5. 不提供正確個資之權益影響:若您不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予本處,本處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服務。
6. 本處因業務需要而委託外部機關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,本處將善盡監督之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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