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往主要內容區 網站頂端
:::

功能選單
:::

第65-1條

受處分人因處罰機關未為告知或告知錯誤,致誤向處罰機關遞送行政訴訟起訴狀者,處罰機關應即將起訴狀移送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。


相關法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