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往主要內容區 網站頂端
:::

功能選單
:::

第26條

汽車因故停駛期限最多不得超過一年,逾期即將牌照註銷。
超過停駛期限註銷牌照之車輛,如須復駛時,應依規定向公路監理機關重新申領牌照。


相關法條